重大讯息依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子公司钻石一号投资(股)公司增资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

序号 2 发言日期 113/08/09 发言时间  16:38:36  
发言人 吴友梅 发言人职称 总经理 发言人电话 02-27031068  
主旨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子公司钻石一号投资(股)公司增资 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
符合条款 20 事实发生日   113/08/09
说明
  1.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普通股
  2. 事实发生日:113/8/9~113/8/9
  3. 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数量:15,000,000股
    每单位价格:美金1.27元
    交易总金额:美金1,905万元
  4.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係(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
    与公司之关係:本公司之关联企业
  5. 交易相对人为关係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係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係、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为已进入商化阶段之公司,符合子公司钻石一号投资(股)公司之投资策略。
  6.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係人者,尚应公告关係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係:不适用
  7. 本次係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如有属对关係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係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係人之债权帐面金额:不适用
  8. 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不适用
  9.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交付或付款条件:依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现金增资时程
    契约限制条款:无
    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10.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交易决定方式:本公司董事会
    价格决定参考依据:会计师价格合理性意见书及StemCyte International Ltd.增资计划
    决策单位:本公司董事会
  11. 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5.32元
  12. 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本公司:
    (1)累积持有18,433,150股
    (2)新台币416,008仟元
    (3)持股比例为9.67%
    (4)无权利受限之情事

    钻石一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累积持有15,000,000股
    (2)新台币625,507仟元(以07/31买入卖出平均汇率计算)
    (3)持股比例为7.87%
    (4)无权利受限之情事

  13. 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占总资产比例:5.17%
    占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例:5.24%
    营运资金数额:6,707,484仟元
  14.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15.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长期投资
  16.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17. 本次交易为关係人交易:是
  18. 董事会通过日期:民国113年08月09日
  19.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民国113年08月09日
  20. 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2. 会计师姓名:林昶佑会计师
  23.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金管会证字第4562号
  24. 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5. 营运模式变更说明不适用
  26. 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不适用
  27. 资金来源:不适用
  28. 其他叙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