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投資原則及政策

責任投資原則及政策

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於2006年由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倡議共同發起,旨在促進投資界考慮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因素,並將ESG納入投資決策過程。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涵蓋六項原則,透過遵循此六項原則協助投資機構改善風險管理、提升投資績效、增強投資組合的韌性並且提高投資決策的資訊透明度。

鑽石投資對標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制定「責任投資政策」要求公司自有資金投資業務及募集或管理之外籌基金都必須遵循並落實「責任投資政策」。從投資案的開發選案、評估、到投資決策及投資後管理等各階段,皆應考量 ESG 等永續經營因素,以提升投資價值並促進公司與被投資事業的健全發展。同時由總經理負責監管責任投資執行情形,並且由投資部每年檢視政策之合宜性及執行狀況。

鑽石投資實踐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的規劃與行動

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 鑽石投資的規劃與行動

原則 1
 

將 ESG 納入投資分析和決策過程

  • 制定「責任投資政策」
  • 投資分析及決策過程納入ESG因素,並排除高污染、高碳排、重大社會爭議或公司治理不良違法情事等爭議性產業或敏感性項目之投資案;另潛在投資標的屬生技醫療產業時,應符合產業投資ESG指導原則
  • 新案投資時,要求投資標的出具 ESG 聲明書,遵守ESG檢核事項
  • 完成投資後,每年檢核投資標的 ESG 執行情況
  • 進行重要投資標的溫室氣體盤查

原則 2

將 ESG 議題整合至所有權政策與實務

  • 參照並遵循「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的精神與要求,定期與投資標的溝通並攜手推動ESG
  • 建置資訊控管、權責分工及監督控管等機制及各項業務作業程序以及外籌基金設立管理相關文件(如合資、合夥或委管協議),避免利益衝突
  • 遵循「責任投資政策」中之投票政策,支持能促進投資標的永續發展能力,同時提高長期股東價值之議案;不支持違反公司治理精神,對環境、社會具負面影響議案。
  • 2024年本公司100%出席投資標的股東會,100%出席擔任董事之投資標的公司董事會(出席率計算含委託出席)
  • 遵循「責任投資政策」中之議合政策,議合過程應符合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績效(ESG)之永續議題指引。若投資標的的議合成果或 ESG 檢核結果未符合議合目標且改善作為不符期待,將提升議合強度,若經多次議合無果,最終不排除採取暫停或減少/撤出投資部位。

原則 3

促使投資標的適當揭露 ESG 資訊

  • 遵循主管機關ESG資訊揭露要求,關注並檢視投資標的揭露的ESG相關資訊
  • 協助投資標的優化完善ESG資訊

原則 4

促進投資業界接受和執行責任投資原則

  • 投資標的公司:Kendall Capital Partners為一家位於美國波士頓的創投基金,已同意依據責任投資政策,簽署ESG聲明書,遵循聲明書之ESG檢核事項
  • 針對擬投資且未簽署責任投資原則(PRI)之私募基金,將於附約 (side letter)告知希望該基金評估投資案時能參考責任投資
    原則(PRI)
  • 於法說會說明企業關注ESG程度與財務績效相關性之調查結果,向機構投資人宣導ESG及責任投資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