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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2/23 發言時間 19:16:49
發言人 吳友梅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310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符合條款 32  事實發生日  112/02/23
說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3
  2. 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30
  3.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十九之十號A棟2樓(南港軟體園區一期A棟2樓視訊會議中心)
  4. 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 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7)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

(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1. 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1. 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修正規章名稱為「董事選任程序」案。

  1. 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2. 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3. 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4.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1
  5.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30
  6. 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提案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 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12年3月27日至112年4月6日下午五點止。
  • 受理處所: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10樓
  • 連絡電話:02-27031338分機809

(2)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1. 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2. 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依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3. 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4. 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2年4月29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2/5/27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2年4月29日起(當次股東會電子投票起始日)至112年5月26日(5月27日適逢非營業日故提前至5月26日)下午四時前,送達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5. 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6.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7.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8. 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9. 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2年6月1日09時00分於(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視訊會議室)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10. 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11. 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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