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2/10/06 | 發言時間 | 16:54: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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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吳友梅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裁 兼法遵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703106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 執行情形 | |||||||||
符合條款 | 第51款 | 事實發生日 | 112/10/0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2/10/06 2.公司名稱: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6月29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2934號函規定,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時出具之承諾事項如下: (一)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以下事項: 1.最近三年度與截至最近期業績變化之合理性。 2.與投資標的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持股之緣由、適法性、合理性、營運 風險及因應措施。 (二)為降低相互持股對損益造成之影響,不再增加持有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並於113年12月31日前處分所持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份。 (三)內部人及前十大股東承諾延長股票集中保管期間,上市屆滿2年後,每屆滿6個月 可領回四分之一,滿4年後始得全數領回。前述人員於上市後至集保期間屆滿前, 因盈餘轉增資或其他原因(如執行員工認股權及員工分紅等)而取得之股份,應 提交集中保管,並於最後一次領回日始得領回。 (四)上市後增設「提名委員會」,並於113年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達全體董事席次 三分之二以上。 (五)公開說明書應加強揭露下列事項: 1.生技創投公司的特性與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其投資標的所包括之未上市櫃 或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公允價值欠缺透明度;其投資標的組合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等)。 2.公司未來投資標的之方針、策略、範圍、地區、決策過程及行使表決權之處理 原則及方法等。 3.封面載明「本公司業務性質為創業投資公司型態且以生技產業為主要投資標的 ,生技產業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請投資人特別注意 且詳細閱讀本公司公開說明書內容並審慎投資。」。 4.產業、營運及其他重要風險乙節載明「...本公司主要投資標的為生技類股, 其股價及公允價值受研發成果之影響甚大,因而產生較鉅幅之波動。因此若 公允價值下跌可能導致本公司營業收入為負數…」。 (六)經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投資業務作業辦法」 及「投資業務風險控管辦法」之下列投資業務相關規範,「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 程序」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通過: 1.董事長核決權限由新台幣5億元調降為3億元,凡取得或處分投資之交易金額 超過3億元者,均須經投資審議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前述金額應採累積計算,且母公司與子公司(若有)合併計算。 2.訂定明確投資標的退場機制: (1)通知評估:就上市及上櫃投資標的之未實現獲利達原始投資成本3倍或未實 現損失達原始投資成本30%者,投資部發出通知或預警並擬訂持有或處分評 估方案,若評估為處分退場,即依核決權限執行(預估獲利金額且交易金額 在新台幣三億元(含)以下由董事長核定;預估獲利金額或交易金額在新台幣 三億元以上,須經投資審議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若評估為繼續持有,應提報投資審議委員會同意。 (2)強制退場:若未實現獲利達原始投資成本5倍或未實現損失達原始投資成本 50%強制退場條件,投資部發出通知或預警並擬訂處分退場方案,依核決 權限執行 (同上段所述)。若決議不處分退場,應將例外管理方案提報投資 審議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決議執行,並定期於董事會報告執行情 形。 (七)上市後辦理資訊揭露如下: 1.每日於官網公告屬上市/櫃及興櫃股票之投資標的公允價值。 2.每月於官網及以重大訊息公告「所有投資標的」股數變動及公允價值變動、 本公司每股淨值、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按季舉辦法人說明會,向投資人說明財務業務狀況及營收認列特性。 4.若公司連續3個月營業收入呈現負數,應發布重大訊息提醒投資人注意。 6.因應措施: (一)相關內容均已於112年9月刊印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 初次上市用」公開說明書中作適當揭露,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將於113年12月31日前處分所持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份。 (三)內部人及前十大股東已依規定延長股票集中保管期間,上市屆滿2年後,每屆滿 6個月可領回四分之一,滿4年後始得全數領回。 (四)將於最近一次董事會增設「提名委員會」,並於113年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達全 體董事席次三分之二以上。 (五)相關內容均已於112年9月刊印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 初次上市用」公開說明書中作適當揭露,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已112年7月20日董事會通過修訂投資業務相關規範。另「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 序」將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通過。 (七)資訊揭露辦理情形如下: 1.已於112年9月1日起每日於官網公告屬上市/櫃及興櫃股票之投資標的公允 價值。 2.已於官網及以重大訊息公告「所有投資標的」股數變動及公允價值變動、 本公司每股淨值、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將於112年第四季起按季舉辦法人說明會。 4.若連續3個月營業收入呈現負數,將發布重大訊息提醒投資人注意。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2023-10-07